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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生活去刺绣——评王小妮的诗歌
高一(12)班 翁毓龄
纵观中国历史,诗歌总是“高雅”“古典”的代名词,是贵族的附属品。古典诗歌一直以高标准的姿态存在,但是,在人们日常生活被物质文明充斥的现代社会,古典似乎不能满足现代人的审美——“现代人需要共鸣,而古典诗歌则是另一个极端;现代人讲究实在,而古典诗歌却与其相悖。”于是,出现了反叛的产物:朦胧诗。就像一篇文章里面所提到的:“在诗歌的本体建设仍落入‘古典’的狭小巢臼。”(选至《王小妮的诗歌轨迹》)古典诗歌的风仍阴魂不散。然而,有一位诗人,她却能最终挣脱古典的枷锁,把日常生活融入到诗歌中去,实现诗的日常化,并形成了独树一帜的诗风——她,就是王小妮。她把生活当作一根针,去绣着她诗歌,让之把“不可能”转化为“可能”。
王小妮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她为此也付出了很多。能让她成功地转身,是多种因素的作用。在我看来,王小妮对生活态度无疑是最关键的因素。王小妮对生活的了解、生活的态度推动着王小妮诗歌内涵的升华,一步步地使她的诗歌走向一个新的高度。现在,我们先来看王小妮的诗句:
阳光,我
我和阳光站在一起!
——啊,阳光原是这样强烈
暖得人凝住了脚步,
亮得人憋住了呼吸。
全宇宙的阳光都在这里集聚。
……
终于,我冲下楼梯,推开门,
奔走在春天的阳光里……
生活的憧憬溢满了全诗,每一个字间都可以感受到王小妮对未来生活的希望。王小妮在这一时期的诗歌,跳出了朦胧诗过去的黑暗,她就像是一个没经历过挫伤的孩子,仍欢喜向人们传达希望。这首《我感到了阳光》可以说是王小妮这时期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的写照:“强烈”“暖”“亮”这都是描写太阳形象的词,而全诗中“阳光”这一意象出现也比较频繁。阳光在这里似乎是一个象征,象征新诗灿烂的、迎来黎明的未来。“终于,我冲下楼梯,推开门”,作者详细写出她的动作。“终于”表现王小妮决心走进并建设全新的朦胧诗的未来。“冲”表现了对朦胧诗未来的信心,使她能够大步向前迈进、推进。此后,她发表了与《我感到了阳光》同样表现感恩情怀的诗作:《早晨,一个老人》、《方圆四十里》、《送甜菜的马车》等,她清新动人的文字,源于她对生活的热爱和对农民的感恩。对于一个涉世未深的诗人,自然也涉“诗”未深,王小妮的先生徐敬亚曾评价过这时期的她:“不算诗人,甚至不够诗人。”但是,这时,她朴实的诗风已悄悄定型,王小妮用她稍显羞涩的绣艺绣下她诗歌宏图的第一棵草。
只是,没有永远的温暖。
当王小妮还想以她现成的技艺继续绣着她那梦想的刺绣时,她的绣针突然间折断,坠入看不见的深渊。“由于当时诗人家庭众所周知的祸从天降的突变,以及由这灾变所牵动的,中国人绝对现实的聪明才智,适时善变,随波逐流的炎凉世态。”(杨远宏《水晶的时光》)的生活境况,王小妮受到了巨大的打击。她由此已不相信未来,不相信社会,她的诗开始充斥着伤痛、愤激和无奈,她的诗句这时不仅仅是作为剖开现实的尖刀,更是当时自己苟延残喘的一声呐喊,以此来勉强支撑着虚弱的自己。但在我看来,这时对于王小妮来说:“这是个最坏的时代,同时也是个最好的时代。”(狄更斯《双城记》)这次突变使她更加清楚的看到生活的本质,使她对于生活的态度得到更深层次地深入,也使她的诗歌拐进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当她再看回她初期的诗歌,她觉得那是一种套路的产物,一种没有内核的语言,还不能归进诗这个范畴。她意识到了自己以前一直忘乎所以绣出来的花草只是平面的,不是立体的,而且还是落入俗套的!《爱情》这首诗我认为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王小妮在这首诗中的文字终于迸射出一种强有力的力量,在朴实之中又透出一种伤感与无奈。“我本是该生巨翅的鸟/此刻却必须收拢翅膀。”这是全诗的伤感之处。“巨翅鸟”象征诗人那曾经宏大的诗歌梦想,“收拢翅膀”则象征梦想对现实的屈服,也体现了王小妮对于生活那怀疑、失望的态度。王小妮还要被迫变成一只巢,来为备受舆论抨击的丈夫给予心灵上的宁静与安慰。王小妮在经历了这些变故后,内心还停留在生活中留下的阴影里。此后,王小妮的诗充满了对生活的怀疑——“有黑的雪躲闪闪/厄运从天而降。”(《谣传》)“恶人走近来又躲闪/晃来晃去的影子。”“雪”在这里意味着无处不在的灾难。“恶人”则象征着社会,仍不罢休地“走近”去批评,不会宽恕,狠命地紧跟其后。这使我想起了王尔德的一句话:“社会常常宽恕犯罪者,却从不宽恕梦想者。”王小妮重新拾起生活的另一根绣针,但绣下的不再是花草,而是寓意更为广泛的“鹰”,诗人不再满足于二维的空间,她需要一个立体的,有力的,能充分反映内心的意象。
你也许会想:“王小妮就真的一直以这样的生活态度来创作吗?”答案是否定的。每个人在经历过挫折之后,内心都会更加的成熟与宽广,时刻等待着整装出发的那一天。王小妮也不例外,她过去对生活怀疑的态度只是她在经受挫折后的一个缓冲,在这个缓冲中她还是延续了真实的自我与简单平凡的文字,缓冲只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在挫折之后的自己,在一切风雨消散后,王小妮内心变得平静了许多,不再偏激或过于热烈,这使她能够更加透彻地面对生活,也进一步向诗歌生活化完成迈进。
在王小妮初期创作依然残存的“古典味”已经在渐渐地消褪了,生活的粗砺与真实渐渐体现出来。王小妮又开始用她越来越娴熟的绣艺去绣着她那没完成的梦,只不过她的梦已不像最初的那么纯粹,她的诗也不像最初的那么暖气逼人,但她本心依然存在。我很喜欢她这个时期的一首诗:《一走路,我就觉得我还算伟大》。整首诗洋溢着生活的味道,走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动作,居然还能入诗,这体现了诗是可以生活化的,诗也是属于生活的,王小妮终于找到了适合自己的一条路。她的文字虽然简单平凡,却道出了生活的内涵,实现了诗人语言的最终目的:语言—到位,最接近瞬间的感受;简单—最平凡,既不做作,尽量口语。王小妮做到了,在《一走路,我就觉得我还算伟大》中,有一句话令我感受到了王小妮的醒悟:“一走路/阳光就凑过来照耀/我身上/顿然生长出自己的温暖。”“阳光”在这里已经是主动了,而不再是王小妮主动去接近,这种角色的变化,可以看出王小妮心中已不再是过份的谦卑。她在这里进行了自我的肯定。“顿然生长出自己的温暖”让我们看到作者对于自我的信任,有点像是“我是自己的神”的意味,也让我们认识到自己也可能是自己的神。王小妮用最平凡的文字写出最深沉的内涵。她对于生活观察与冷静的态度是他的诗歌内涵更加丰富。《一块布的背叛》里,王小妮从擦窗一个简单的劳动,延伸到自己的感悟,再表现出对社会的态度。诗中的最后一句:“只有人才要隐秘/除了人现在我什么都想冒充。”暗示自己的内心早已裸露给舆论去抨击,也表现了她仍对灾难的难以释怀。
王小妮以面对生活的超然和文字凝练的出色赢得了对自己诗歌梦想的最大褒奖:王小妮以她在《十支水莲》那澄明清澈的语言获得了2003年度诗人。授奖辞中有这么一句话:“他的诗歌是可见的,质地纯粹,因此,也是最可期待的。”高度概括了王小妮诗歌与人格。她一直坚持着用自己本真的生活态度去体现在诗歌上,呈献给读者最接近真实的感受。她用冷静的生活态度去绣下她的诗歌,尽管绣下的大多是自我,组成的,却是整个世界。
蒙田说过这么一句话:“对一个人来说,世界上,最伟大的事情是如何保持自我。”而我觉得:对于一个诗人来说,世界上,最伟大的无疑是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保持并树立自我的诗歌。王小妮可以说是两者都做到了,她成为了伟大的人,也成为了伟大的诗人,而且她还继续绣着她诗歌之画,继续坚持一个信念:用生活去刺绣。
主要参考资料:
1.《王小妮的诗歌轨迹》 作者:木羊
2.《水晶的时光》 作者:杨远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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